今年5月20日,杭州一個11歲、四年級的小姑娘因為抄作業被父親體罰致死。
  9月3日,杭州下城區法院開庭審理,父親被起訴的罪名是“過失致人死亡”。
  昨天,案件一審判決,罪名成立,父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,緩期五年執行。也就是說,父親暫時不用進監獄。
  體罰女兒致死的保安爸爸
  一審“判三緩五”
  致孩子死亡為什麼這樣判?來聽聽新聞背後的法理
  這是一個外來打工家庭的悲劇。
  夫妻兩人從江蘇到杭州打工,男的做保安,一天工作16個小時,女的做保潔,全部希望都在孩子身上。他們有兩個女兒。這次出事的是大女兒。
  鄰居說,他對孩子很大方,“經常買魚買肉給孩子”,他很關註孩子學業,“經常打電話給老師問情況”,“看著孩子寫作業”,“有時也會陪孩子打球”。
  在庭審中,父親也說,他很疼女兒,月收入3000元,給女兒報2000多元的補習班。
  那天聽聞女兒又抄作業了,實在氣不過。父親把女兒拖到自行車庫,讓她跪下,用繩子綁好手腳,為了嚇嚇女兒,還把車庫橫梁的一根白色電線拉下來,繞過女兒的脖子再綁到手上。
  父親離開不過十來分鐘,回來孩子就已經歪倒在一邊,估計是想掙扎,但是失去平衡,電線勒住了脖子。後來沒有搶救過來。
  昨天,下城法院認為,被告人張某的行為符合“過失致人死亡罪”,系過失犯罪,且起因系被告人出於對女兒學業的關心,因方法失當,行為過激造成,案發後被告人具有較好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,結合本案事實、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,可以對被告人適用緩刑。
  這個事件很快就會過去,除了那個家庭,大多數人都會把它淡忘。但是這起事件背後的社會問題值得關註:社會底層人士急於改變自己命運,且把改變命運的“重任”落實在孩子身上。
  他們常常焦慮,有時候這種焦慮無法化解,他們努力用自己的認識水平和行為能力去化解去圓夢。
  庭審時,辯護人曾經問這個父親, “你什麼文化水平?”
  “小學三年級。”父親小聲答,“我想她好好讀書,別跟我和她媽一樣沒文化。”
  (原標題:體罰女兒致死的保安爸爸一審“判三緩五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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